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要求,现将《河间市廊城塑料制品厂新建塑料保温钉项目》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河间市廊城塑料制品厂新建塑料保温钉项目
建设地点:河北省河间市米各庄镇开发区北
建设单位:河间市廊城塑料制品厂
建设内容: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位于河间市米各庄镇开发区北,项目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6'25.89",北纬 38°29'41.50"。项目西侧和南侧为闲置厂房、东侧为河北利德隆保温建材有限公司、北侧为空地。项目东南侧 270m 处为留标村,西北侧 1080m 处为东石相村,东侧 1290m 为米各庄村。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2月3日
联系人:李进伏
联系电话:15383377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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